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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都市商务局获悉,2023年8月28日,成都市商务局印发了《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将对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在本市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置换奖励。对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按照淘汰报废车辆类型为大型、中型、小型载客汽车分别给予8000元/辆、5000元/辆、2000元/辆的标准给予置换奖励。
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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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日前发布了《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为2022年至2027年期间在成都市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置换奖励。根据政策规定,对在成都市注册的非营运车辆报废且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置换奖励。具体金额根据报废车辆的型号进行分类,大型载客汽车8000元/辆,中型载客汽车5000元/辆,小型载客汽车2000元/辆。
此外,成都市还出台了《成都市加快推进营运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对2023年至2025年在成都市进行提前淘汰的营运老旧汽车实施财政奖励补贴,最高金额可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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